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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一段时间,随着国内消费市场的持续复苏,“价格刺客”再次引发大众关注。“女子遇糖果刺客6块糖卖466元”“三亚遭遇‘铁皮石斛刺客’,二两多被要价2100元”,“均价300,榴莲也成刺客”等新闻数见不鲜,每每在社交媒体上掀起讨论热潮,更有网友现身说法,分享自己被虚标的价格“刺痛”的经历。
“价格刺客”,即商家出于主观故意,将高价商品与同类低价商品混杂摆放,未在醒目位置标注价格。消费者本以为购买的是平价商品,买单时才发觉被“宰”,但碍于面子又不好放回,只能忍气吞声,这实质上是一种变相价格欺诈行为。如前文所述糖果刺客,商家在价格标签上以“克重”为计量单位,并故意遮挡,而消费者误以为以“斤”为单位。在称重后商家又以“现切现卖”为借口拒绝退货。可见,这种“价格刺客”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,是一种市场乱象,会损害消费环境,扰乱市场秩序。
从本质上来看,“价格刺客”的出现是由市场自发性决定的,经营者追逐更高利润,诚信意识淡薄。对商家而言,这种策略可以让他们在短时间内攫取更大的利润,但是对消费者而言,这种体验可就不那么美好了。在中消协公布的2022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中,“‘价格刺客’有违明码标价诚信原则”话题的社会影响力居首位,“价格刺客”有违明码标价诚信原则类舆情社会影响力高达94.2,可见消费者对此现象的不满情绪已达到较高程度。
看着普通却贵得要命,是这类商品的典型特征。“价格刺客”的出现,与前几年风行的许多网红品牌的“营销为王”策略不无关系。受益于流量时代的红利,许多粉丝可以为爱好买单。但当喧嚣过去,动辄百元、千元的价格与平平无奇的商品品质形成了强烈反差,这种商业逻辑渐渐站在了消费者的对立面。显然,越来越理智的消费者已经不买账了,如果再夹杂着价格虚标、杂乱、欺诈等行为,这种品牌和商家被市场抛弃也是早晚的事。
根据我国的价格法,“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,除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,实行市场调节价,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”。在这其中,有两个问题需要厘清:一是是否所有贵价商品都是“刺客”?应当看到,有些产品因其稀有性导致了价格升高。如前文提到的榴莲,今年价格暴涨是因榴莲重要产地之一的泰国天气异常,榴莲市场缺货,冠之以“刺客”之名并不合适。二是“价格刺客”已成舆情热点,更成为一些社交平台新的流量密码。需要警惕的是某些博主出于流量需要,将某些明码标价的商品也指为“价格刺客”,引起消费者与商家的情绪对立。
对于市场上尚未根治的“价格刺客”,各地价格监管等部门应当严格执法,把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真正落到实处,对违法行为“亮剑”,让消费者敢消费、愿消费,真正提振消费信心;而对于普通人的我们,应对办法也很简单:不买就行。
青岛财经日报/首页新闻评论员 尹文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