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广东广州。
(资料图)
女子因多次迟到被辞退,
不满公司补偿申请劳动仲裁。
▲视频截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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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公司领导卢先生讲述,
女子面试当天迟到1小时,
但因公司缺人看到其简历上
写有4年的经验就招入职。
入职后工作能力与简历上不符,
并多次以各种事由迟到,
多次谈话但她工作态度依旧很差。
▲视频截图
工作第58天与她谈离职,
协商可以支付她整月全勤的工资,
再多补十天的工资作为补偿。
但她却要求赔偿一个半月的工资。
▲视频截图
女子入职58天,
但实际除去放假,
上班考勤是36天。
劳动仲裁开庭当天,
她迟到了16分钟。
仲裁结果是
根据庭审陈述及被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人确认的《考勤表》《微信聊天记录截图》,申请人存在迟到21次、缺卡、早退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,被申请人以此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妥,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,无事实依据,予以驳回。按照公司协商,按全勤的工资发放,多补十天的工资作为补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