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盘江股份4月20日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,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18.43亿元,同比增长21.77%;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.94亿元,同比增长87.14%;均创公司有史以来最好成绩。基本每股收益1.107元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.10元(含税)。
年报表示,营收变动主要原因一是自产煤炭销售收入较同期增收18.24亿元,增幅21.19%,其中:精煤平均销售价格较同期增加335.72元/吨,增收14.78亿元;混煤(含原煤直销)平均销售价格较同期增加32.94元/吨,增收1.97亿元。产品结构调整,精煤销售量较同期减少10.55万吨,减收2.11亿元;混煤(含原煤直销)销售量较同期增加143.30万吨,增收3.6亿元;二是松河公司产能释放超预期,同时煤炭价格上涨,外购煤销售单价和销售数量较同期增加,外购煤收入较同期增收3.37亿元,增幅43.24%;三是非煤及其他业务收入较同期减收4432.77万元,降幅13.25%。
分地区来看,2022年,贵州省内煤炭销售价格上涨且销量增加,销售收入较同期增加124,872.73万元;云南地区、广西地区、四川地区精煤销售量减少但销售价格上涨,销售收入较同期增加88,778.56万元;其他地区精煤销售量增加且销售价格上涨,销售收入较同期增加17,712.78万元。
产销量方面,2022年原煤产量1507.92万吨,同比增长7.14%;销量45.51万吨,同比增长309.48%。精煤产量429.75万吨,同比下降4.15%;销量470.42万吨,同比增长0.12%。混煤产量693.76万吨,同比增长16.97%;销量760.10万吨,同比增长18.72万吨。
盘江股份表示,2022年,由于保供电煤影响,公司调整产品结构,精煤产量较同期减少18.63万吨,混煤产量较同期增加100.67万吨。此外2022年,公司外购商品煤销量104.67万吨,其中:精煤40.73万吨,混煤63.94万吨。
对外股权投资方面,公告表示,2022年,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委、省政府战略决策部署,认真落实“双碳”政策要求,不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,充分把握国发〔2022〕2号文件带来的历史发展机遇,公司依托资源、区位、技术、管理等比较优势,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,加快构建综合性能源企业。一是聚焦煤炭主业,加快推进首黔公司技改扩能,加快推进马依公司、恒普公司在建项目建设,推动煤炭产能规模进一步提升;二是以贵州省“煤电扩能、增容、提质行动”为契机,加快推进盘江新光2×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和盘江普定2×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建设;三是积极应对“双碳”目标、“双碳”政策蕴含的机遇和挑战,加快布局清洁能源综合开发利用,加快实施安顺市盘江“风光火储”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,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,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。
2023年的主要经营预算目标:生产原煤1,550万吨,销售商品煤1,056万吨,其中精煤428万吨,混煤(含原煤直销)628万吨,营业总收入103.59亿元,利润总额19亿元。
同一日发布的季报显示,2023年一季度盘江股份实现营业收入28.63亿元,同比下降0.18%;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.5亿元,同比下降26.89%;基本每股收益0.163元。